临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石柱县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石防动部办〔2024〕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特制定《临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此文公开发布)
临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镇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深入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行动时间
全镇春防行动时间定为3月5日-4月25日(其中4月20日-4月25日为数据收集和总结)。具体如下:
(一)3月5日-3月20日为广泛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制定春防行动方案、培训技术、准备防控物资和免疫预估数填报阶段。
(二)3月21日—4月15日为全面组织强制免疫、疫情普查、消毒灭源、指导驱虫、适时进度填报和巡查监管阶段。
(三)4月16日-4月20日为认真查找不足,查漏补缺,扫清尾欠、全面结束阶段。
(四)4月21日-4月25日为收集汇总数据和春防行动工作情况,完成春防工作总结。
三、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对畜禽存栏及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四、行动内容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宣传普查、防疫监管、疫病净化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是动物防疫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要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基层动物防疫机构要落实好春防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防疫人员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5)。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农服中心对全镇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屠宰厂(场)以及运输车辆、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开展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明确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厂(场)消毒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督促各村(居)委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宣传普查。全镇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大力营造春防工作氛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抓好防疫监管。各村(居)委要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对规定禁止免疫的病种(如布鲁氏菌病)实施免疫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抓好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径,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动物防疫法》明确将“净化消灭”纳入动物防疫的方针和要求。全镇要以种畜禽场为核心,以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对有意向有能力的养殖企业要全方位做好净化指导和培训,加快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要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补充基层动物防疫力量。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确保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包括疫苗采购、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等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前准备春防工作所需疫苗、试剂、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
(三)规范免疫行为。镇农服中心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空瓶移交疫病预防控制科。
(四)强化信息管理。镇农服中心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明确专人审核、报送相关防疫信息。春防工作启动后,镇农服中心要通过“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每天实时填报免疫信息,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时报送的,可在每周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本周免疫数据;春防工作结束前一周,以镇农服中心为单位通过“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统一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春防工作结束后,于2024年4月28日前将春防总结报送至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1. 临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 临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任务表
3. 临溪镇农服中心驻村兽医及村级防疫员信息表
4. 临溪镇2024年兽医工作“三项制度”责任片区表
5. 石柱县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附件1
临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华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谭义翥 镇党委委员、镇人武部部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桂 枭 镇农服中心负责人
崔淑明 镇农服中心干部
黄 彪 镇农服中心干部
李 娟 镇农服中心干部
附件2
临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表 |
|||||||||||
行政村 |
猪 |
牛 |
羊 |
家禽 |
兔 |
犬 |
消毒药(瓶) |
备注 |
|||
口蹄疫 |
口蹄疫 |
口蹄疫 |
小反刍兽疫 |
禽流感 |
兔瘟 |
瘟巴二联苗 |
狂犬疫苗 (头份) |
||||
(毫升) |
(毫升) |
(毫升) |
(毫升) |
(毫升) |
毫升 |
毫升 |
|||||
高建 |
100 |
50 |
200 |
100 |
1000 |
60 |
20 |
||||
民主 |
200 |
50 |
200 |
100 |
1500 |
50 |
20 |
||||
红阳 |
300 |
100 |
100 |
200 |
1000 |
40 |
20 |
||||
南峰 |
800 |
200 |
400 |
300 |
1500 |
50 |
20 |
||||
前进 |
150 |
100 |
100 |
100 |
1000 |
50 |
20 |
||||
前光 |
300 |
100 |
250 |
100 |
1500 |
50 |
20 |
||||
旭光 |
300 |
100 |
250 |
200 |
1000 |
50 |
20 |
||||
花厅 |
100 |
50 |
150 |
100 |
1000 |
40 |
20 |
||||
新街 |
350 |
100 |
350 |
300 |
1000 |
50 |
20 |
||||
黎家 |
400 |
150 |
500 |
500 |
1500 |
60 |
20 |
||||
合计 |
3000 |
1000 |
2500 |
2000 |
12000 |
500 |
200 |
附件3
2024年临溪镇农服中心驻村兽医及村级防疫员信息表 | |||||
驻村兽医 |
驻村 |
联系电话 |
防疫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崔淑明 |
红阳村 |
1389685**** |
崔吉全 |
1502578**** |
|
南峰村 |
贺宗权 |
1389687**** |
|||
高建居委 |
崔吉全 |
1502578**** |
|||
李娟 |
民主村 |
1389636**** |
陈国祥 |
1509599**** |
|
新街村 |
李良国 |
1359496**** |
|||
前进村 |
|||||
黄彪 |
黎家村 |
1366842**** |
谭先文 |
1389642**** |
|
花厅村 |
陈世良 |
1534031**** |
|||
前光村 |
|||||
旭光村 |
秦万银 |
1822535**** |
附件4
石柱县临溪镇2024年兽医工作“三项制度”责任片区表
乡镇(街道) |
责任片区个数 |
责任片区代表 |
责任片人员 |
责任区域 |
责任片区代表 |
责任片人员 |
责任区域 |
备注 |
临溪镇 |
1 |
崔淑明 |
李娟 |
高建社区、民主村、红阳村、前进村、南峰村、新街村 |
黄彪 |
黄彪 |
前光村、黎家村、花厅村、旭光村 |
附件5
石柱县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特别应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的强制免疫,要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生猪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生猪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猪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生猪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包括自家潲水)喂猪,禁止无关人员入户。要严格落实调入生猪要备案审批、调入后及时报告并隔离观察。严格执行出栏生猪要检疫、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八、加强人员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防护。